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09-2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659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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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由楚雄州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楚雄州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由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楚雄州的监察机关。州纪委与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楚雄州委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州监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州纪委州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州纪委州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机关、州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属企业、州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工作主线,深入实践“四个进一步探索”,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反腐与发展互促共进,以有成色、有品质、有“辨识度”和“贡献率”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驻州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巡视联络办)和州委第一巡察组、州委第二巡察组、州委第三巡察组、州委第四巡察组、州委第五巡察组、州委第六巡察组、州委第七巡察组。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州纪委州监委青龙工作点管理服务中心;

2.楚雄州巡察研究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6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77,516,601.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16,601.5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58,356.23元,增长14.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58,356.23元,增长14.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规范津补贴改革后,人员工资有所变化,公积金基数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略有上升,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相应费用随之增加;二是随着纪检监察工作的不断深入,办案经费投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84,407,529.08元。其中:基本支出46,209,692.71元,占总支出的54.75%;项目支出38,197,836.37元,占总支出的45.2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775,447.73元,下降25.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1,373.08元,增长3.87%;项目支出减少30,496,820.81元,下降44.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规范津补贴改革后,人员工资有所变化,公积金基数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略有上升,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相应费用随之增加;二是2022年留置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相比2021年大幅下降,2021年留置场所建设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项目资金尾款大多于本年度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209,692.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537,815.82元,占基本支出的8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71,876.89元,占基本支出的10.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197,836.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分别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经费3,947,581.13元;办案及留置场所运行维护专项经费6,199,810.63元;纪检监察(巡察)工作专项经费634,741.63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489,800.00元;中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经费27,200.00元;办案经费17,689,839.82元;安可替代项目经费292,851.00元;春节慰问经费130,000.00元;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经费1,395,084.62元;省本级对下转移支付专项经费500,000.00元;上年结转留置场所建设项目经费360880.32元;上年结转办案经费6,528,047.2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07,529.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775,447.73元,下降25.4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留置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相比2021年大幅下降,2021年留置场所建设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项目资金尾款大多于本年度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181,72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0%。主要用于州纪委州监委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及办案支出;楚雄州留置场所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青龙工作点和双建路办公区日常运行维护、巡察、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等纪检监察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2,21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份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离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特需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7,64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

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5,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

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00元,支出决算为987,65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489,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4,388.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46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3,4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00.00元,支出决算为987,65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8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4,388.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4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省纪委安排部署,加大了国内追逃追赃的工作力度以及随着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加强,用车频率增加,根据办案工作需要,2022年我委在省纪委补助办案经费中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388.10元;二是因车辆老化,存在安全隐患,2022年我委报废、划拨公务用车各1辆,新购公务用车2辆,因楚雄州车辆购置经费统一由财政局列入预算,导致本年度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03,639.10元,增长15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89,8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4,388.10元,增长3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9.00元,下降0.6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总体来看,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外,其他费用均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省纪委安排部署,加大了国内追逃追赃的工作力度;二是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加强,用车频率增加,加之车辆老化,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是因车辆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为保障好纪检监察工作,随即新购2辆公务用车,采购金额489,800.00元,公车支出相应增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1,876.89元,比上年569,359.78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分析: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较上年度下降10.0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32,437,580.85 元,其中,流动资产796,937.82

元,固定资产231,588,643.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57,033.00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84,475.12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15,137.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35,13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2,4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6,8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5,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6,8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2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2201111

附件: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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